[应钟羽二奏]旨酒嘉肴释义


【应钟】鐘”。古乐律名。十二律之一。古人以十二律与十二月相配,每月以一律应之。应钟与十月相应。《礼记·月令》:“﹝孟冬之月﹞其音羽,律中应钟。”郑玄注:“孟冬气至,则应钟之律应。应钟者,姑洗之所生,三分去一,律长四寸二十七分寸之二十。”《汉书·律历志上》:“应鐘,言阴气应亡射,该臧万物而杂阳阂种也。位於亥,在十月。”参见“十二律”、“十二月律”。见“应钟”。

【羽】1. 鸟的毛:~毛。~绒。~书。~衣。~扇。~族(指鸟类)。~旗。~檄(羽书)。  2. 鱼类或昆虫的翅膀,道教传说中指会飞的仙人:~翼。~翰(翅膀)。~士(a.会飞的仙人;b.道士)。  3. 箭上的羽毛,借指箭:~猎。  4. 古代五音之一,相当于简谱“6”。

【二】1. 数名:一加一(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贰”代)。  2. 双,比:独一无~。  3. 两样,别的:~话。不~价。

【奏】1. 作乐(yuè ㄩㄝˋ),依照曲调吹弹乐器:演~。~国歌。~鸣曲。  2. 封建时代臣子对皇帝陈述意见或说明事情:启~。~议。~疏。~折。~本。~对。  3. 呈现,取得:~效。~功。~捷(取得胜利)。大~奇功。 典

【旨酒】诗·小雅·鹿鸣》:“我有旨酒,以燕乐嘉宾之心。”《孟子·离娄下》:“禹恶旨酒,而好善言。”晋陶潜《答庞参军》诗:“我有旨酒,与汝乐之。”唐李商隐《祭吕商州文》:“华樽旨酒,綺席嘉肴。”

【嘉肴】亦作“嘉殽”。美味的菜肴。《诗·小雅·正月》:“彼有旨酒,又有嘉殽。”《礼记·投壶》:“子有旨酒嘉肴,某既赐矣,又重以乐,敢辞。”汉王粲《公宴诗》:“嘉肴充圆方,旨酒盈金罍。”唐韩愈《祭董相公文》:“旨酒既盈,嘉肴在盛,呜呼我公,庶享其诚。”明王玉峰《焚香记·赴试》:“被洞口桃花笑,但穷儒愧乏美酒嘉殽。”欧阳予倩《荆轲》第一幕:“荆卿此番入宫,太子必请你住在高堂大厦;供奉你的是旨酒嘉肴,伺候你的是妖姬美女,你千万不要变了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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