猗法之嗣释义


【猗】1. 美好盛大的样子。晉陸雲《高岡詩四首之一》:“瞻彼高岡,有猗其桐。”  2. 助词。犹“兮”。相当于“啊”,用于句末,表示语气。《詩經魏風伐檀》:“坎坎伐檀兮,寘之河之干兮,河水清且漣猗。”  3. 叹词。常用于句首,表示赞叹。 相当於“啊”。《詩經齊風猗嗟》:“猗嗟昌兮,頎而長兮。”唐王維《暮春太師左右丞相諸公於韋氏逍遙谷讌集序》:“猗哉至理之代也!吾徒可以酒合讌樂,考擊鍾鼓。”  4. 姓。如春秋時魯有猗頓。 | 1. 加,超越。《詩經小雅巷伯》:“楊園之道,猗于畝丘。”  2. 依靠。通“倚”。

【法】1.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办。~典。~官。~规。~律。~令。~定。~场。~理。~纪。~盲。~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制。~治。犯~。守~。合~。宪~(国家的根本大法)。政~。奉公守~。逍遥~外。  2.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设~。手~。写~。  3. 仿效:效~。  4.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式。~帖。  5. 佛家的道理:佛~。~号。~轮。~像。~门。  6. 道家佛家的所

【之】1.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心。  2.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计。不速~客。莫逆~交。  3.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行也,天下为公”。  4.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度外。等闲视~。  5. 代词,这,那:“~二虫,又何知”。  6.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  7. 往,到:“吾欲~南海”。

【嗣】1. 接续,继承:~后(以后)。~岁(来年)。~响(继承前人之业,如回声之相应)。~徽(继承先人的美德、声誉)。  2. 子孙: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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