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配吉甫释义


【以】1. 用,拿,把,将:~一当十。~苦为乐。~身作则。~邻为壑。~讹传讹。~往鉴来。  2. 依然,顺,按照:~时启闭。物~类聚。  3. 因为:~人废言。勿~善小而不为。不~物喜,不~己悲。  4. 在,于(指时日):“子厚~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年四十七”。  5. 目的在于:~待时机。~儆效尤。  6. 文言连词,与“而”用法相同:梦寐~求。  7. 用在方位词前,表明时间、方位、方向或数量的界限:~前。~内。  8. 用在动词后,类似词的后缀:可~。得~。  9. 古同“已”,已经。  10. 太

【配】1. 两性结合:~偶。~种(zhǒng)。  2. 相互分工合作:~合。~器。  3. 用适当的标准加以调和:~料。~制。~伍。~药。~色。~餐。  4. 有计划地分派、安排:~备。~置。~给(jǐ)。分~。搭~。  5. 把缺少的补足:~套。~乐(yuè )。装~。  6. 衬托,陪衬:~搭。~角儿(jué)。~殿。红花~绿叶。  7. 够得上:~得上。  8. 古代把罪人遣放到边远地区充军:~军。发~。刺~。

【吉甫】指周宣王贤臣尹吉甫。又称兮伯吉父。姓兮,名甲,字伯吉父(父一作甫),尹是官名,曾率师北伐玁狁至太原。遗物有《兮甲盘》。《诗·小雅·六月》:“文武吉甫,万邦为献。”后代诗文中多以之作贤能宰辅的典型。南朝宋鲍照《河清颂》:“察之上代,则奚斯吉甫之徒鸣玉鸞於前。”宋范仲淹《上时相议制举书》:“救文之弊,自相公之造也。当有吉甫辈,颂君之德。”清钱谦益《益都任氏寿宴序》:“《六月》之诗,美吉甫之燕喜,受祉来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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