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所不逮释义


【一】1. 数名,最小的正整数(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壹”代)。  2. 纯;专:专~。~心~意。  3. 全;满:~生。~地水。  4. 相同:~样。颜色不~。  5. 另外的:蟋蟀~名促织。  6. 表示动作短暂,或是一次,或具试探性:算~算。试~试。  7. 乃;竞:~至于此。  8. 部分联成整体:统~。整齐划~。  9. 或者:~胜~负。  10. 初次:~见如故。  11. 中国古代乐谱记音符号,相当于简谱中的低音“7”。

【有】1. 存在:~关。~方(得法)。~案可稽。~备无患。~目共睹。  2. 表示所属:他~一本书。  3. 表示发生、出现:~病。情况~变化。  4. 表示估量或比较:水~一丈多深。  5. 表示大、多:~学问。  6. 用在某些动词前面表示客气:~劳。~请。  7. 无定指,与“某”相近:~一天。  8. 词缀,用在某些朝代名称的前面:~夏。~宋一代。 | ◎ 古同“又”,表示整数之外再加零数。 典

【所】1. 处,地方:住~。哨~。场~。处~。  2.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研究~。派出~。  3. 量词,指房屋:一~四合院。  4. 用在动词前,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部(所率领的部队)。~谓(a.所说的;b.某些人所说的,含不承认意)。无~谓(不关紧要,不关心)。~有。各尽~能。~向无敌。有~不为而后可以有为。  5. 用在动词前,与前面的“为”或“被”字相应,表示被动的意思:为人~敬。  6. 姓。

【不逮】之处;过错。《书·冏命》:“懋乃后德,交修不逮。”孔传:“勉汝君为德,更代修进其所不及。”《汉书·文帝纪》:“詔曰……及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諫者,以匡朕之不逮。”颜师古注:“不逮者,意虑所不及。”唐韩愈《进顺宗实录表状》:“史官沉传师等採事得於传闻,詮次不精,致有差错。圣明所鉴,毫髮无遗,恕臣不逮,重令刊正,今并添改讫。”孙中山《上李鸿章书》:“萃全国学者之能,日稽考於古人之所已知,推求乎今人之所不逮,翻陈出新,开世人无限之灵机。”2.比不上;不及。《书·周官》:“今予小子,祇勤于德,夙夜不逮。”孔传:“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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