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宫受诏释义


【永安宫】东汉宫殿。早圮。《后汉书·献帝纪》:“﹝献帝﹞迁皇太后於永安宫。”李贤注引《洛阳宫殿名》:“永安宫周迴六百九十八丈,故基在洛阳故城中。”2.宫殿名。三国时刘备所建,故址在今四川省奉节县城内。公元222年,蜀汉先主刘备伐吴,在猇亭战败后,驻军白帝城(即今奉节城),建此宫,次年死于此。北魏郦道元《水经注·江水一》:“江水又东逕南乡峡,东逕永安宫南,刘备终於此,诸葛亮受遗处也。”唐杜甫《咏怀古迹》之四:“蜀主窥吴幸三峡,崩年亦在永安宫。”

【受】1. 接纳别人给的东西:接~。感~。~精。~权。~托。~降。~益。~业(a.跟随老师学习;b.学生对老师自称)。~教。~领。~聘。~理。  2. 忍耐某种遭遇:忍~。~苦。~制。~窘。~累(受到劳累)。  3. 遭到:遭~。~害。~挫。~屈。~辱。~阻。  4. 适合,中:~吃。~看。~听。~使。

【诏】1. 告诉,告诫:为人父者,必能~其子。  2. 帝王所发的文书命令:~书。~令。~谕。奉~。遗~。 典 方言集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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