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秩皆踰分释义


【有秩】穷。《诗·商颂·烈祖》:“嗟嗟烈祖,有秩斯祜。”高亨注引王引之《经传释词》:“秩,大也。”汉张衡《东京赋》:“登圣皇於天阶,章汉祚之有秩。”2.古代乡官名。汉承秦制,乡五千户则置有秩,秩百石,掌管一乡。《史记·范雎蔡泽列传》:“今自有秩以上至诸大吏,下及王左右,无非相国之人者。”《后汉书·百官志五》:“乡置有秩、三老、游徼。本注曰:有秩,郡所署,秩百石,掌一乡人。”

【皆】◎ 全,都:~大欢喜。人人~知。放之四海而~准。

【踰】1. 同“逾”。  2. 同“窬”。

【分】1. 区划开:~开。划~。~野(划分的范围)。~界。~明。条~缕析。~解。  2.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发。~忧。~心劳神。  3.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会。~行(háng )。  4. 散,离:~裂。~离。~别。~崩离析。~门别类。  5. 辨别:区~。~析。  6. 区划而成的部分:二~之一。  7. 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春~。秋~。 | 1. 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所当然。身~。~内。恰如其~。安~守己。  2.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成~。天~(天资)。情~(情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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