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仇香释义


【与】1. 和,跟:正确~错误。~虎谋皮。生死~共。  2. 给:赠~。~人方便。  3. 交往,友好:相~。~国(相互交好的国家)。  4. 〔~其〕比较连词,常跟“不如”、“宁可”连用。  5. 赞助,赞许:~人为善。 | ◎ 参加:参~。~会。 | ◎ 同“欤”。

【仇香】原为东汉仇览的别名。因其曾任主簿,故后人常用以代称主簿。《事物异名录·爵位·主簿》引《野客丛书》:“文士有因其人名,遂为事用者,如近日呼主簿为仇香之类。”宋杨万里《送罗宣卿主簿之官巴陵》诗:“惟君有子又擢桂,父子仇香仍一门。”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四:“唐拾遗耿纬《下邽喜叔孙主簿郑少府见过》诗云‘不是仇梅至,何人问百忧。’……近岁均州版本,輒改为‘仇香’。”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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