贼臣互相诛释义


【贼臣】奸臣;乱臣。《管子·权修》:“杀不辜而赦有罪,则国不免於贼臣矣。故夫爵服贱,禄赏轻,民閒其治,贼臣首难,此谓败国之教也。”《史记·蒙恬列传》:“及王能治国,有贼臣言:‘周公旦欲为乱久矣,王若不备,必有大事。’”唐武则天《臣轨》卷上:“五曰专权擅威,持操国事以为轻重,於私门成党以富其家,又復增加威权,擅矫主命,以自贵显,如此者贼臣也。”清谭嗣同《致梁启超书》之三:“我圣上之命,悬於太后、贼臣之手,嗣同死矣!嗣同之死毕矣!”2.对敌寇之臣的贬称。清阎尔梅《绝贼臣胡谦光》诗:“贼臣不自量,称予是故人,敢以书招予

【互相】相hùxiāng[eachother;reciprocal]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动作或彼此联系的人或物中的每一个互相利用互相依存◎互相hùxiāng[mutual]彼此互相攻击。——《广东军务记》互相吞并。——[英]赫胥黎著、严复译《天演论》互相轩邈。——吴均《与朱元思书》互相的爱慕典

【诛】1. 把罪人杀死:害民者~。~灭。~锄。~戮。伏~。  2. 责罚:~意(不问罪行,只根据其用心讹定罪状)。口~笔伐。  3. 责求:~求无已(一味索取,没有止境)。

贼臣互相诛的用户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