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书走东下释义


【诏书】agrave;oshū[imperialdecree;imperialedict]皇帝布告臣民的文书衣带诏书

【走】1. 行:~路。~步。  2. 往来:~亲戚。  3. 移动:~向(延伸的方向)。~笔(很快地写)。钟表不~了。  4. 往来运送:~信。~私。  5. 离去:~开。刚~。出~。  6. 经过:~账。~内线。~后门。  7. 透漏出去,超越范围:~气(漏气)。  8. 失去原样:~形。~样。  9. 古代指奔跑:~马。不胫而~。  10. 仆人,“我”的谦辞:牛马~(当牛作马的仆人,如“太史公~~~。”)。

【东下】1.东行。我国地势西北方高,东南方低,故习惯称东行为东下,与西上相对。《史记·淮阴侯列传》:“常山王背项王,奉项婴头而窜,逃归於汉王。汉王借兵而东下,杀成安君泜水之南。”《资治通鉴·汉献帝建安十三年》:“曹操自江陵将顺江东下。”清吴伟业《过锦树林玉京道人墓》诗序:“久之,有闻其復东下者,主於海虞一故人。”2.谓向东攻克。唐李白《梁甫吟》:“君不见高阳酒徒起草中,长揖山东隆準公……东下齐城七十二,指挥楚汉如旋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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