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忍判芳辰释义


【争】1. 力求获得,互不相让:~夺。竞~。~长论短。  2. 力求实现:~取。~气。~胜。  3. 方言,差,欠:总数还~多少?  4. 怎么,如何(多见于诗、词、曲):~不。~知。~奈。

【忍】1. 耐,把感情按住不让表现:~耐。~痛。~受。容~。~俊不禁(忍不住笑)。  2. 狠心,残酷:~心。残~。 典

【判】1. 区别,分辨,断定:~明。~辨。~据。~读(利用已知的视觉信息符号来判断新获得的视觉信息的含义)。~断。  2. 分开,截然不同:~然。~若两人。~若鸿沟。  3. 评定:裁~。谈~。~卷子。  4. 司法机关对案件的裁决:~词。~决。~案。  5. 古代官名:通~。~官(中国唐、宋两代辅助地方长官处理公事的人员,传说中借指阎王手下管生死簿的官)。 汉

【芳辰】美好的时光。多指春季。南朝梁沉约《反舌赋》:“对芳辰於此月,属今余之遵暮。”唐陈子昂《三月三日宴王明府山亭》诗:“暮春嘉月,上巳芳辰。”明杨慎《寿叙庵司马弟》诗:“绕膝斑衣当蔗境,何须止酒负芳辰。”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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