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媛友瑟琴释义


【之】1.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心。  2.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计。不速~客。莫逆~交。  3.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行也,天下为公”。  4.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度外。等闲视~。  5. 代词,这,那:“~二虫,又何知”。  6.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  7. 往,到:“吾欲~南海”。

【媛】◎ 美女:~女。才~。名~。 | ◎ 〔婵~〕见“婵”。

【友】1. 彼此有交情的人:朋~。~谊。~情。  2. 有亲近和睦关系的:~邦。~邻。  3. 相好,互相亲爱:~爱。~善。

【瑟琴】1.瑟与琴。《诗·小雅·鹿鸣》:“我有嘉宾,鼓瑟鼓琴。”晋成公绥《啸赋》:“清激切於竽笙,优润和於瑟琴。”《宋书·乐志二》:“庭列宫县,陛罗瑟琴。”元张昱《留别姻家吴子道理问》诗:“明年不待梧桐雨,来听高堂鼓瑟琴。”2.琴瑟之音和谐,因以喻和合友好。《诗·小雅·常棣》:“妻子好合,如鼓瑟琴。”晋潘岳《夏侯常侍诔》:“子之友悌,和如瑟琴。”3.指夫妻和好。宋罗烨《醉翁谈录·张氏夜奔吕星哥》:“虽未通币帛之仪,料必作瑟琴之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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