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见实奇哉释义


【所】1. 处,地方:住~。哨~。场~。处~。  2.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研究~。派出~。  3. 量词,指房屋:一~四合院。  4. 用在动词前,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部(所率领的部队)。~谓(a.所说的;b.某些人所说的,含不承认意)。无~谓(不关紧要,不关心)。~有。各尽~能。~向无敌。有~不为而后可以有为。  5. 用在动词前,与前面的“为”或“被”字相应,表示被动的意思:为人~敬。  6. 姓。

【见实】犹现实。《资治通鉴·后唐明宗长兴元年》“众心乃奋”元胡三省注:“赵廷隐以其所经见实利害告之,夫安得而不奋!”

【奇】1. 特殊的,稀罕,不常见的:~闻。~迹。~志。~观。~妙。~巧。~耻大辱。  2. 出人意料的,令人不测的:~兵。~计。~袭。出~制胜。  3. 惊异,引以为奇:~怪。惊~。不足为~。 | 1. 数目不成双的,与“偶”相对:~数(不能被二整除的数,如一、三、五、七、九等,正的奇数亦称“单数”)。  2. 零数:~零(不满整数的数)。~羡(赢余,积存的财物)。有~(如“八分~~”即八分多一点)。

【哉】1. 文言语气助词(❶表疑问或反诘,相当于“吗”,“呢”,如“何~?”“有何难~?”❷表感叹,相当于“啊”,如“快~!”)。  2. 古同“才”,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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