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诏优筋力释义


【明诏】的诏示。《史记·苏秦列传》:“臣请令山东之国奉四时之献,以承大王之明詔。”宋曾巩《进太祖皇帝总序状》:“如赐裁定,使臣获受成法,更去紕繆,存其可采,繫於《太祖本纪》篇末,以为国史书首,以称明詔万分之一,臣不胜大愿。”刘半农《欧洲花园》:“但汝既思归甚切,汝民又念汝勿舍,亦终有归期耳。汝其静俟上帝之明詔。”2.公开宣示。清龚自珍《病梅馆记》:“此文人画士心知其意,未可明詔大号以绳天下之梅也。”

【优】1. 美好的,出众的:~良。~等。  2. 古代指演剧的人:~伶。俳~(滑稽杂耍艺人)。  3. 充足,富裕:~裕(富裕,充足)。~厚。~惠。~遇。养尊处~(处于尊贵的地位,过着优裕的生活,用于贬义)。

【筋】1. 肌肉的俗称:~力。~肉。~疲力尽。  2. 肌腱或附着在骨头上的韧带:~骨。~道(“道”读轻声)。蹄~。  3. 可见的皮下静脉的俗称:~络。~脉。青~暴露。  4. 像筋的东西:钢~。橡皮~儿。

【力】1. 人和动物筋肉的效能:~气。~量。  2. 一切事物的效能:视~。生产~。控制~。  3. 物理学上指物体之间相互作用,引起运动加速或形变:~学。作用~。保守~。  4. 用极大的力量:尽~。~挫。~挽狂澜。  5. 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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