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李正封余虽司斧锧释义


【李】1. 落叶小乔木,果实称“李子”,熟时呈黄色或紫红色,可食:~代桃僵(原用“桃”“李”共患难来喻兄弟相爱相助,后喻互相顶替或代他人受过)。投桃报~。~下不正冠(喻要避免不必要的嫌疑)。桃~不言,下自成蹊(喻为人只要忠诚、正直一定会感动别人)。  2. 姓。  3. 古同“理”,古代法官的代称。

【正封】正其封地的疆界,使之合乎定分。《左传·昭公七年》:“天子经略,诸侯正封,古之制也。”杜预注:“封疆有定分。”

【余】1. 我:“~将老”。  2. 剩下来的,多出来的:剩~。~粮。~兴。~悸。~孽。节~。~生。~荫(指前人的遗泽,遗留的庇荫)。~勇可贾(gǔ)(还有剩余的力量可以使出来)。  3. 十、百、千等整数或名数后的零数:十~人。  4. 后:“劳动之~,欢歌笑语。”  5. 农历四月的别称。  6. 姓。

【虽】◎ 连词,把意思推开一层,表示“即使”或是“纵然”的意思,后面多有“可是”、“但是”相应:~然。~则。麻雀~小,五脏俱全。

【司】1. 主管,操作:~法。~机。~令。~南(古代用磁石做成的辨别方向的仪器,为现在指南针的始祖)。~空(a.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工程的长官;b.复姓)。~徒(a.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土地和徒役的长官,后为丞相;b.复姓)。~马(a.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军务的长官;b.复姓)。~寇(a.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刑狱、纠察的长官;b.复姓)。  2. 官署名称:人事~。  3. 视察:~日月之长短。  4. 姓。

【斧锧】“斧质”。1.斧子与铁鍖,古代刑具。行刑时置人于鍖上,以斧砍之。《晏子春秋·问下十一》:“寡君之事毕矣,婴无斧鑕之罪,请辞而行。”《吕氏春秋·贵直》:“王曰:‘行法。’吏陈斧质於东閭。”《汉书·项籍传》:“孰与身伏斧质,妻子为戮乎?”颜师古注:“质谓鑕也。古者斩人,加於鍖上而斫之也。”宋司马光《五哀诗·晁大夫》:“旋闻就斧质,不得解衣冠。”明无名氏《鸣凤记·杨公劾奸》:“一封奏九重,知他听否,我杨继盛的斧鑕囹圄都在这遭。”2.泛指罪名。田北湖《与某生论韩文书》:“未有左证,竟以己意为信讞,鞭笞斧鑕,横加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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