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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春县志 - 卷四


营汛

光绪五年六月初一日,奉闽浙督部、福建抚院会奏,改台湾镇标左管游击为恒春营游击,移驻恒春县城内;衙署尚未建造,借住同善公所。

游击一员(管辖城东三十里,至万里得社;西七里,至加冬湖庄;南十里,至大板埒庄;北七里,至虎头山,又十里至大树房庄)。专城千总一员,额外二员,马兵三名,步战兵二十五名,守兵三十六名,稿书字识、号令手一十名(新添);官例马一十匹(内游击六匹,千总四匹;骑操马五匹,内马兵三匹,额外二匹)。

挑练左哨正副哨长各一员,驻城内东门营盘。步战兵三十六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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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春县志 - 卷五


招抚

光绪十一年十月二十四日,知县武颂扬奉督办台湾防务福建巡抚部院一等男刘札开:『照得台湾生番有未经招抚者,有曾经招抚仍未归化者。推原其故,皆由声气隔绝,在官之威信未孚,致番情不能诚服。查从前抚番,虚糜巨款,毫无实效。今本爵部院督办台湾事务,统筹全局,必须先将全台生番剿抚兼施,尽行归化;然后筹办海防,专心御侮,可无内顾之忧。除彰化之罩兰庄、淡水之双溪头、埔里之沙里兴等处,业经札饬林道朝栋、刘提督朝佑、周副将鸣声驰往相机办理外,其余各处,凡有界邻生番之地,应即责成驻防各该处统兵将领,会同地方官察度情形,就近相机剿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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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春县志 - 卷六


田赋

恒春系内山新辟地方,所辖田园,从前均未升科。光绪十四年,奉宫保爵抚宪刘办理全台清赋案内,知县高晋翰禀奉奏准,援照福建同安县下沙则递减一等升科,并免配征丁粮、耗羡。计上则田,每甲征银七钱二分四厘七毫二丝四忽;中则田,每甲征银六钱三分三厘零五丝;下则田,每甲征银五钱零六厘四毫四丝;下下则田,每甲征银四钱零五厘一毫五丝二忽。上则园,视中则田;中则园,视下则田;下则园,视下下则田;下下则园,每甲征银三钱二分四厘一毫二丝一忽。自光绪十五年分起征完解;并无上则田园及沿山、沿海、沿溪一带平次下各等沙园,故不定赋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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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春县志 - 卷七


户口

光绪十五年六月,知县吕兆璜奉饬查造保甲,以清盗源、而卫乡闾;当经饬据总理人等分里分庄查造大小丁口清册,填给门牌一面,造册加结,详送察核。

宣化里,内县城及附近各庄:城内二百二十九户,男五百七十五丁,女四百零四口。北门外五户,男一十九丁,女一十四口。网纱庄二十七户,男一百零五丁,女九十八口。大埔庄二十五户,男九十七丁,女八十五口。瓦窑仔五户,男一十三丁,女一十一口。山脚庄一十八户,男六十一丁,女五十六口。林投尾庄二十户,男六十一丁,女五十四口。鼻仔头二十四户,男八十八丁,女七十四口。马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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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春县志 - 卷八


风俗

游琅峤赋

啸云居士,为若耶人;衣食名法,游于恒春。主人捧檄,纂县志书;延揽楮墨,物色于余。谓『琅峤甫辟,志载无多;罄公费之百两,愿先生其始终如何』?余乃逡循踌躇,自揣葑菲。意载乘之操觚,何敢率尔而冒不韪?况文献之无征,一谬误而贻公诽!公曰『无多』,实则吾岂!主人再三致意,以为地僻蛮强,人鲜握管;幸弗以束帛之戋戋,意悭乎其修纂。余复翻然思,瞿然起。谓『余虽不敏,何敢语是!本才、识、学三者之胥无,故不敢贸贸而伸纸。乃嘉会之难逢,姑承命而任使』。于是主人欣然而请曰:『吾观恒春之设县也,析自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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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春县志 - 卷九


物产

榖之属

稻:黏者为糯,次黏者为粳,不黏者为槏;槏即籼也。本草云:「粳米主益气,稻未主温中,粳稻对举,是以黏者为稻」。案说文:「稻稌也,糯稻也」。糯下云:「沛国呼为糯」。槏下云:「稻不黏者」。粳下云:「稻属」。是无论黏与不黏,皆得名之曰稻。九榖考以稌稻为大名,斯得之矣。夏熟者,曰:早。冬秋熟者,曰:晚冬(糯、粳、槏兼而有之)。夏末秋初者,曰:小冬(种于山砧畸零之处,所收不多)。陆种者,曰:旱稻;番社种之,不俟灌溉,其获与水田无异。

麦:分大麦、小麦二种。广雅云:「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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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春县志 - 卷十


义塾

光绪元年七月十八日,知县周有基禀:窃前奉宪谕:「义学不妨多设」等因。卑职抵任后,当即传谕各庄头人,随时查明开设。自七月初十日起,陆续开馆,已经设立义塾七所,一切章程俱照袁丞禀定办理;惟查刱始之初,若不妥立规条,恐涉奉行故事,有负宪台首重文教之至意。爰拟学规七条,以期实效而垂久远,理合开具清折,呈送宪台察核。如蒙核定,再由卑职分谕各塾师,认真教读。所有各塾学生尚未到齐,容俟汇齐,再将姓名,另行造折云云。

计开:

设立义塾七处:车城福安庄一所,保力粤庄二所,枫港庄一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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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春县志 - 卷十一


祠庙

社稷坛一座,在南门外龙銮山鼻仔头。基高二尺一寸,四方各二丈五尺。正向竖镌字石碑一块。祝文:『维神奠安九土,粒食万邦。分五色以表封圻,育三农而蕃稼穑。恭承守土,肃展明禋;时届仲春(秋),敬修祀典。丸丸松柏,奠盘石于无;芃芃黍苗,佑神仓于不匮。尚飨』!

案:坛先在马鞍山下,嗣因风雨,祀事不便,光绪十七年,移设今处。是处为营盘旧址,除建坛外,尚有余地,召民人赵龙、赵喜耕种,并照顾坛地。科则系下下园,酌定每年租银六八洋三元;自光绪十四年起,按年完纳。旋以频年灾歉,种不起色,租亦不缴。十九年,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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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春县志 - 卷十二


学校

光绪十二年四月十四日,知县武颂扬以恒属草昧初开,民、番杂处,目不识丁,蒙宪设立义塾十余处。十余年来,亦有习作诗文者,近日大有起色。第海滨愚民,祗知书之不可不读,而读书之所以取科名、致仕宦,出而为国为民者,不知也。盖以生长蛮荒,不见不闻,故漠然无所动于中,而不知发愤以自勉;若示以功名,其有不闻风兴起者乎』等因,通禀请奏科、岁试,各设学额四名。奉总督闽浙部堂杨批:『查恒春设县已久,自应酌定学额,以励多士,而振文风。仰福建布政司核议,详覆察办;仍候抚部院批示。缴』!又奉爵抚宪刘批:『仰台湾道移会福建藩司核议,具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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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春县志 - 卷十三


碑碣

福公碑,在车城庄,县西十五里福德庙内。钦差大学士公中堂将军嘉勇公福、参赞大臣超勇公海、参赞大臣四川成都将军鄂,剿捕林爽文、庄大田追兵到此勒石。碑曰:天以大清,克肖其德。圣圣承承,四方为式;罔有海隅,咸归皇极。蠢尔爽文,创首违则;么么大田,嗣残致力。帝念臣民,中心怛恻;简命将军,扫除宜亟。群匪胆寒,琅峤闪匿;匠请大兵,刚临灭熄。瞻仰神威,石碑铭刻;旌奖鸿恩,沾优外域。长乐升平,于千万亿。乾隆五十三年二月,榖旦。

巡抚福福建丁公日昌,禁「自尽图赖」碑,在西门城限。

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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