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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籍分类-台湾文献丛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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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文献丛刊047 戴施两案纪略 - 自序


  戴萬生作亂三年,臺灣道、鎮皆殉難。知府洪毓琛亦積勞病故。爾時,北至大甲,南至嘉義,地方盜賊蜂起,官軍南、北、中三路進勦,始克蕩平。其害較烈於林爽文。

  德功弱冠時,親見其事,每筆之於書。至光緒甲午,全臺纂修通誌;功忝與其役。爰取林卓人「東瀛紀事」閱之,所載北路攻勦之事甚詳,篇中略釆之。但其書各處爭戰,自為紀略,未合於志書之體,故仿綱目之例,自作亂以至平定,因年系月、因月系日,庶牟尼一串,瞭如指掌。且戴、林二逆作亂,始於彰化,而曾鎮在鹿港招撫義民,白沙坑二四莊、快官三十五莊、線西加寶潭莊、武東牛■〈牛吉〉嶺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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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文献丛刊047 戴施两案纪略 - 凡例


  一、是篇為修誌而作,故仿綱目之例。

  一、是編後加以論斷,亦欲表忠臣義士,並推原致亂之由,亦稗史一種也。若收入誌乘,不必加論斷。

  一、林卓人誤以張三顯居石榴班,誤以斗六有城,誤以先入彰城者北軍,故特正之。

  一、戴逆擾亂三年,間有忠臣義士未經收入者,請補錄之。

  一、是編所載皆是大戰、大事以及殉難陣亡人員,亟詳書之以便收入志乘。其餘小事以及不足重輕者姑置之。

  一、是編分上、中、下三卷,上、中卷載事實,下卷將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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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文献丛刊047 戴施两案纪略 - 戴案紀略卷上


  咸豐十一年辛酉冬,臺灣彰化縣戴潮春結會作亂。

  潮春小名萬生,祖名神保,父松江,家巨富,住彰化捒東堡四張犁莊,世為北協署稿書。前北協夏汝賢貪酷,偵潮春為富家,任意勒索。春遂回家。

  先是,地方盜賊孔多。春兄結土地公會、八卦會,為爭田租計。後,兄死,春更結天地會。伊時,入會者眾。富戶挾巨貲始得入會過香。其渠稱香主。每名入會納銀五角。過香以夜間作事。環竹為城,城分四門。城中設香案三層,謂之花亭。上奉五祖,並立香案,大書戴萬生祿位。上冠以「奉天承運天命大元帥」等號,旁設一几,書朱一貴、林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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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文献丛刊047 戴施两案纪略 - 戴案紀略卷中


  秋七月,候補通判張世英進軍翁仔社,義首羅冠英、廖細元應之。

  羅冠英,東勢角人,與翁仔社廖細元、廖廷鳳結為刎頸交。當戴逆倡亂之後,即結連翁仔社等莊及林傳生等,同謀拒賊。七月,張世英進軍翁仔社,以為竹塹、大甲聲援,並圖恢復彰化。其地居上流,可斷拺東一堡之水。英所招勇,素善打鹿、與生番鏖戰、百戰不撓之士;林占梅以金帛結之,使助世英勦賊;英與諸豪傑誓與賊不兩立,故所向有功。

  八月十五日,偽大元帥林日成會眾賊渠在大聖王祭旗,十六日率賊萬餘猛攻二四莊,拔貢生陳捷魁統莊丁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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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文献丛刊047 戴施两案纪略 - 戴案紀略卷下


  ·合建忠烈祠序·

  禮云:有功於社稷者則祀之,能為民捍災禦患者則祀之。彰化西門街原建忠烈祠內,中祀林爽文案內官弁兵丁以及殉難之官眷人等,因戴逆反叛,祠圯為平地。光緒十九年,臺灣府陳文騄命德功將祠址擴張,分作三進。前進為頭門,中進祠光緒十三年施九緞案內提督軍門殉難人員,後進祠林爽文、戴萬生案內官弁兵勇等。但林爽文殉難者,已列在縣誌,猶可按籍而稽,而戴案殉難人員,則從丁道治臺必告錄抄出。其在彰鄉勇義首,亦有登在戴萬生紀錄。從朱統領殉難之淮勇,亦載於施九緞紀錄。然其中恐有遺者,以俟考當日劉銘傳之請獎奏稿,續行補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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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文献丛刊047 戴施两案纪略 - 附錄:治臺必告錄請恤清單


  謹將先後勦辦戴逆等案內陣亡傷斃臺灣水陸文武員弁各營兵丁,同郡局嘉彰等處義勇,並南北路屯番,暨殉難之義首幕丁等查明,敬繕清單,恭呈御覽。

  計開

  補用同知潘恭贊。該員在浙江隨同克復遂、松、宣、處各郡縣案內,由知縣保陞同知。同治元年,隨軍來臺援勦,在彰化八卦山等處節次督隊打仗,迭著戰功。同治二年六月間,在白沙墩軍營病死。

  臺鎮左營千總梁青芳。該弁在浙江隨同克復遂、松、宣、處各郡縣案內,保舉藍翎,盡先千總。同治元年,隨軍來臺援勦,帶兵在彰化八卦山等處打仗,迭著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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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文献丛刊047 戴施两案纪略 - 自序


  光緒十三年,臺灣巡撫劉銘傳令臺灣一律清丈,以一條鞭辦法,名為地丁。彰化管轄十三堡,清丈一齊起手。其委員、司辦多未曉算法,隨丈隨算,間有舛錯,且不辨土宜。若者厥田惟上上,若者厥田惟下下,亦隨意填寫則數,至於山頂無水之園、海濱沙瘠之地,田惟分上、中、下三則,園則視田之上、中、下各降二成,每甲各納丈費二元。是以謠言四起,激成變端。迨至事平,知府程起鶚初履臺篆,見丈數、等則多未妥,德功請更正。程公命德功稟請劉帥銘傳。德功抄臺南詹山保海濱一帶下沙則園每甲或納銀三錢三分、或納銀四錢四分、海濱瘠田每甲納銀八錢;厥後命程公查核,如請准行,於是民困...更多

台湾文献丛刊047 戴施两案纪略 - 施案紀略


  光緒十有四年戊子秋九月己酉朔,施九縀圍彰化縣城,索焚丈單。

  九緞,彰之二林上堡浸水莊人,耕作營生,家頗饒,性獃戇,信鬼神,常仗劍破額作乩童狀。先是,丙戌年,臺灣巡撫劉銘傳奏請臺灣一律清丈,以一條鞭辦理。彰化縣蔡麟祥率巡檢黃文瀚、吳雲孫等,先從橋仔頭起手,大約每甲田止長加一,隨丈隨算,若有錯誤者改之。民無怨色。

  嗣李嘉棠接篆,上游催迫,盡變舊章,各保派員清丈,不先計田之肥瘠,任意填寫。一年之間,盡行丈完。催各保向領丈單,每甲丈費銀貳元。計彰邑原賦額三萬有奇,至是清丈,當未改則之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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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文献丛刊047 戴施两案纪略 - 周莘仲廣文遭難記


  周老師名長庚,莘仲其號,少熟五經,及呂東萊博義。年十五,應童子試,始習八比時文數十首。翌年,入閩縣學,聯捷中秋榜。自是益講究古文四六,福省凡壽文碑記論序,皆出先生手。猶精工書法,朝元方家澍以師事之。光緒十三年,實任彰化縣教諭。時,劉帥銘傳舉行清丈,知縣李公嘉棠收丈費過促,時解死犯簡燦到鹿港釘死。賊夥許得龍誤為其兄許貓振,率亡命之徒,欲搶回。奈見屍不對,遂令群匪搶鹽館。翌日,慫恿施九緞率眾圍城。烏合之徒皆響應。縣城一時戒嚴。奈電信不通,恐臺北援兵緩至,於是諸紳士吳景韓、總理吳維邦、蔣攀龍,同周老師縋城往平和厝王煥家議和。約三日內將丈...更多

台湾文献丛刊046 台湾番事物产与商务 - 書籍簡介


  本書(一冊一二一面七二、六○○字)不分卷,據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所藏抄本「臺灣番事」(未題作者姓氏)一書編印。蓋書中所述並不止於「番事」,並論及臺灣各種物產與通商事務,因改稱今名。按諸此事內容,實為清同治間美國駐廈門領事官李讓禮(LeGendre,或譯李仙得或李善德)寄其本國駐華公使關於廈門、臺灣地方事務一八六九年度報告書之改譯;不但章節有所移動,敘述順序亦有許多與原文不同。課文第一部分所述「番事」,為同治六年在臺灣南部琅■〈王喬〉洋面發生遭風沈沒之美船「羅妹」(Rover)號事件後李讓禮於次年二月間再往琅■〈王喬〉地區與頭目...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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