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诗词年代
    • 诗经
    • 楚辞
    • 乐府
    • 古风
    • 唐诗
    • 宋词
    • 宋诗
    • 元曲
    • 作者
  • 古籍
  • 百科
首页 > 古籍 > 礼经-儒部

古籍分类-礼经


史部
子部
集部
诗部
儒部
易部
艺部
医部
从部
佛部
道部
别史
编年
传记
地理
纪事本末
目录
史评
野史
杂史
载记
诏令奏议
正史
政书
职官
志存记录
类书
笔记
兵家
道释
法家
农家
算法
杂论
诸子
别集
词话
话本
诗话
文评
小说
演义
总集
宝卷
谜语
笑话
词集
剧曲
诗集
楚辞
对联
汉赋
春秋
礼经
蒙学
尚书
诗经
四书
小学
修身治家
语录
乐经
五经总义
孝经
八字预测
六壬预测
六爻八卦
奇门遁甲
术数
易经
风水预测
相术其他
周易梅花
紫微斗数
草木鸟兽虫鱼
绘画
器物
书法
武术
饮馔
工艺
棋技
音乐
篆刻
综合
方药类
妇幼类
各论类
经论类
其他医学
四诊类
本草类
其他
台湾文献丛刊
杂别
白话二十四史
藏外
嘉兴藏
经藏
律藏
论藏
乾隆藏
续藏
续藏经
杂藏
道别
洞神部
洞玄部
洞真部
太平部
太玄部
续道部
正一部
太清部

仪礼注疏 - 卷二十九 丧服第十一


 

  父,传曰:为父何以斩衰也?父至尊也。
  [疏]“父”。○释曰:周公设经,上陈其服,下列其人,即此文。父已下是为其人服上之服者也。先陈父者,此章恩义并设,忠臣出孝子之门,义由恩出,故先言父也。又下文诸侯为天子、妻为夫、妾为君之等,皆兼举著服之人於上,乃言所为之人於下。若然,此父与君直单举所为之人者,馀者若直言天子,臣皆为天子,故举诸侯也。若直言夫,则妾於君体敌,亦有夫义。妾为君,若直言君,与前臣为君文不殊,已外亦皆嫌疑,故兼举著服之人。子为父、臣为君,二者无
...更多

仪礼注疏 - 卷三十 丧服第十一


 

  疏衰裳齐、牡麻绖、冠布缨、削杖、布带、疏屦三年者。疏犹粗也。

  [疏]“疏衰”至“年者”。○注“疏犹粗也”。○释曰:此《齐衰三年章》,以轻於斩,故次斩后。疏犹粗也,粗衰者,案上《斩衰章》中为君三升半粗衰,郑注《杂记》云微细焉,则属於粗,则三升正服斩不得粗名,三升半成布三升微细则得粗称。粗衰为在三升斩内,以斩为正,故没义服之粗。至此四升,始见粗也。若然,为父哀极,直见深痛之斩,不没人功之粗。至於义服斩衰之等,乃见
...更多

仪礼注疏 - 卷三十一 丧服第十一


 

  继父同居者。
  [疏]“继父同居者”。○释曰:继父本非骨肉,故次在女子子之下。案《郊特牲》云:夫死不嫁,终身不改。诗恭姜自誓不许再归,此得有妇人将子嫁而有继父者,彼不嫁者,自是贞女守志,而有嫁者,虽不如不嫁,圣人许之,故《齐衰三年章》有继母,此又有继父之文也。
 
  传曰:何以期也?《传》曰:“夫死,妻稚,子幼,子无大功之亲,与之適人。而所適者,亦无大功之亲,所適者以其货财为之筑宫庙,岁时使之祀焉,妻不敢与焉。”若是,则继父之
...更多

仪礼注疏 - 卷三十二 丧服第十一


 

  適妇。適妇,適子之妻。
  [疏]注“適妇適子之妻”。○释曰:疏於孙,故次之。其妇从夫,而服其舅姑期,其舅姑从子,而服其妇大功,降一等者也。
 
  传曰:何以大功也?不降其適也。妇言適者,从夫名。
  [疏]释曰:此传问者,以其適庶之子,其妻等是妇而为庶妇小功,特为適妇服大功,故发问也,答“不降其適”故也。若然,父母为適长三年,今为適妇不降一等服期者,长子本为正体於上,故加至三
...更多

仪礼注疏 - 卷三十三 丧服第十一



 

  小功布衰裳、牡麻绖、即葛五月者。即,就也。小功轻,三月变麻,因故衰以就葛绖带,而五月也。《閒传》曰:“小功之葛与緦之麻同。”旧说小功以下,吉屦无絧也。

  [疏]注“即就”至“絧也”。○释曰:此是《小功成人章》,轻於殇小功,故次之。此章有三等:正、降、义。其衰裳之制,澡绖等与前同,故略也。云“即葛五月者”,以此成人文缛,故有变麻从葛,故云即葛。但以日月为足,故不变衰也,不列冠屦,承上大功文略,小功又轻,故亦不言也。
...更多

仪礼注疏 - 卷三十四 丧服第十一


 

  朋友皆在他邦,袒免,归则已。谓服无亲者,当为之主,每至袒时则袒,袒则去冠,代之以免。旧说云,以为免,象冠,广一寸。已犹止也。归有主,则止也。主若幼少,则未止。《小记》曰:“大功者主人之丧,有三年者,则必为之再祭,朋友虞祔而已。”

  [疏]○注“谓服”至“而已”。○释曰:谓同门曰朋,同志曰友。或其游学,皆在他国而死者,每至可袒之节,则为之袒而免,与宗族五世袒免同。云“归则已”者,谓在他国袒免,为死者无主,归至家,
...更多

仪礼注疏 - 卷三十五 士丧礼第十二


 

  [疏]《士丧礼》第十二。○郑《目录》云:“士丧其父母,自始死至於既殡之礼。丧於五礼属凶。《大戴》第四,《小戴》第八,《别录》第十二。”○释曰:郑云“自始死至於既殡之礼”者,自,从也;既,已也;谓从始死已殡之后,未葬之前,皆录之。是已下殡后论朔奠、筮宅、井椁、卜葬日之事也。又云“丧於五礼属凶”者,案《周礼·大宗伯》掌五礼:吉、凶、宾、军、嘉。此於五礼属凶。若然,天子诸侯之下皆有士,此当诸侯之士。知者,下云“君若有赐不言王”。又《丧大记》云:“君沐粱,大夫沐稷
...更多

仪礼注疏 - 卷三十六 士丧礼第十二


 

  管人汲,不说繘,屈之。管人,有司主馆舍者。不说繘,将以就祝濯米。屈,萦也。

  [疏]注“管人”至“萦也”。○释曰:自此尽“明衣裳”,论沐浴及寒尸之事。云“不说繘屈之”者,以其丧事遽,则知吉尚安舒,汲宜说之矣。云“管人,有司主馆舍”者,士既无臣,所行事者是府史,故知管人是有司也。《聘礼》记云:“管人为客,三日具沐,五日具浴。”此为死者,故亦使之汲水也。云“不说繘,将以就祝濯米”者,以下经云“祝淅米”,明此管人将以就堂授祝濯米可知。
...更多

仪礼注疏 - 卷三十七 士丧礼第十二


 

  厥明,灭燎。陈衣于房,南领,西上,緋。绞,紟,衾二。君襚、祭服、散衣、庶襚,凡三十称。紟不在筭,不必尽用。紟,单被也。衾二者,始死敛衾,今又复制也。小敛衣数,自天子达,大敛则异矣。《丧大记》曰:“大敛,布绞,缩者三,横者三。”

  [疏]注“紟单”至“者三”。○释曰:云“君襚、祭服、散衣”者,士祭服有助祭爵弁服,自家祭,玄端服散衣,非祭服、朝服之等。云“庶襚”者,谓朋友兄弟之等来襚者也。云“紟不在筭”者,案《丧大记》“紟五幅,无紞
...更多

仪礼注疏 - 卷三十八 既夕礼第十三


 

  [疏]《既夕》第十三。○郑《目录》云:“《士丧礼》之下篇也。既,已也。谓先葬二日,已夕哭时,与葬閒一日。凡朝庙日,请启期,必容焉。此诸侯之下士一庙,其上士二庙,则既夕哭先葬前三日。《大戴》第十五,《小戴》第十四,《别录》名《士丧礼》下篇第十三。”○释曰:郑《目录》云“《士丧礼》下篇”者,依《别录》而言,以其记下士之始死,乃记葬时,而总记之,故名《士丧礼》下篇也。郑又云“先葬二日与葬閒一日”者,验经云“既夕哭请启期告于宾”,明旦夙兴开殡,即迁于祖一日,又厥明
...更多
上一页181920212223242526下一页

可能你会感兴趣

清·甘韩
(清)裕德菱
趙超 編
(唐)李延寿
明·刘士鏻
岑参
(清)杨捷
明·沈德符
房千里
明·陈玉秀
宋·史达祖
清·素阉主人
元·胡炳文
清·顾炎武
明·吕叔简
清·刘悟元
凤美古诗文网
www.666scly.com
京ICP备2022028497号
Copyright @凤美古诗文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