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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 - 卷十二志第七 礼仪七


  高祖初即位,将改周制,乃下诏曰:“宣尼制法,云行夏之时,乘殷之辂。弈叶共遵,理无可革。然三代所尚,众论多端,或以为所建之时,或以为所感之瑞,或当其行色,因以从之。今虽夏数得天,历代通用,汉尚于赤,魏尚于黄,骊马玄牲,已弗相踵,明不可改,建寅岁首,常服于黑。朕初受天命,赤雀来仪,兼姬周已还,于兹六代,三正回复,五德相生,总以言之,并宜火色。垂衣已降,损益可知,尚色虽殊,常兼前代。其郊丘庙社,可依衮冕之仪,朝会衣裳,宜尽用赤。昔丹乌木运,姬有大白之旂,黄星土德,曹乘黑首之马,在祀与戎,其尚恆异。今之戎服,皆可尚黄,在外常所著者,通用杂...更多

隋书 - 卷十三志第八 音乐上



  夫音,本乎太始而生于人心,随物感动,播于形气。形气既著,协於律吕,宫商克谐,名之为乐。乐者,乐也。圣人因百姓乐己之德,正之以六律,文之以五声,咏之以九歌,舞之以八佾。实升平之冠带,王化之源本。《记》曰:“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夫人者,两仪之播气,而性情之所起也,恣其流湎,往而不归,是以五帝作乐,三王制礼,标举人伦,削平淫放。其用之也,动天地,感鬼神,格祖考,谐邦国。树风成化,象德昭功,启万物之情,通天下之志。若夫升降有则,宫商垂范。礼逾其制则尊卑乖,乐失其序则亲疏乱。礼定其象,乐平其心,外敬内和,合情饰貌,犹阴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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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 - 卷十四志第九 音乐中


  齐神武霸迹肇创,迁都于鄴,犹曰人臣,故咸遵魏典。及文宣初禅,尚未改旧章。宫悬各设十二镈钟于其辰位,四面并设编钟磐各一簨虡,合二十架。设建鼓于四隅。郊庙朝会同用之。其后将有创革,尚药典御祖珽自言,旧在落下,晓知旧乐,上书曰:“魏氏来自云、朔,肇有诸华,乐操土风,未移其俗。至道武帝皇始元年,破慕容宝于中山,获晋乐器,不知采用,皆委弃之。天兴初,吏部郎邓彦海奏上庙乐,创制宫悬,而钟管不备。乐章既阙,杂以《簸逻回歌》。初用八佾,作《皇始》之舞。至太武帝平河西,得沮渠蒙逊之伎,宾嘉大礼,皆杂用焉。此声所兴,盖苻坚之末,吕光出平西域,得胡戎之...更多

隋书 - 卷十五志第十 音乐下


  开皇九年,平陈,获宋、齐旧乐,诏于太常置清商署以管之。求陈太乐令蔡子元、于普明等,复居其职。由是牛弘奏曰:臣闻周有六代之乐,至《韶》、《武》而已。秦始皇改周舞曰《五行》,汉高帝改《韶舞》曰《文始》,以示不相袭也。又造《武德》,自表其功,故高帝庙奏《武德》、《文始》、《五行》之舞。又作《昭容》、《礼容》,增演其意。《昭容》生于《武德》,盖犹古之《韶》也。《礼容》生于《文始》,矫秦之《五行》也。文帝又作《四时》之舞,故孝景帝立,追述先功,采《武德舞》作《昭德舞》,被之管弦,荐于太宗之庙。孝宣采《昭德舞》为《盛德舞》,更造新歌,荐于武帝...更多

隋书 - 卷十六志第十一 律历上


  自夫有天地焉,有人物焉,树司牧以君临,悬政教而成务,莫不拟乾坤之大象,禀中和以建极,揆影响之幽赜,成律吕之精微。是用范围百度,财成万品。昔者淳古苇籥,创睹人籁之源,女娲笙簧,仍昭凤律之首。后圣广业,稽古弥崇,伶伦含少,乃擅比竹之工,虞舜昭华,方传刻玉之美。是以《书》称:“叶时月正日,同律度量衡。”又曰:“予欲闻六律、五声、八音、七始咏,以出纳五言。”此皆候金常而列管,凭璇玑以运钧,统三极之元,纪七衡之响,可以作乐崇德,殷荐上帝。

  故能动天地,感鬼神,和人心,移风俗,考得失,徵成败者也。粤在夏、商,无闻改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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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 - 卷十七志第十二 律历中


  夫历者,纪阴阳之通变,极往数以知来,可以迎日授时,先天成务者也。然则悬象著明,莫大于二曜,气序环复,无信于四时。日月相推而明生矣,寒暑迭进而岁成焉,遂能成天地之文,极乾坤之变。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乘而各有合。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一百四十有四,凡三百六十,以当期之日也。至乃阴阳迭用。

  刚柔相摩,四象既陈,八卦成列,此乃造文之元始,创历之厥初者欤?洎乎炎帝分八节,轩辕建五部,少昊以凤鸟司历,颛顼以南正司天,陶唐则分命和仲,夏后乃备陈《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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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 - 卷十八志第十三 律历下


  开皇二十年,袁充奏日长影短,高祖因以历事付皇太子,遣更研详著日长之候。太子征天下历算之士,咸集于东宫。刘焯以太子新立,复增修其书,名曰《皇极历》,驳正胄玄之短。太子颇嘉之,未获考验。焯为太学博士,负其精博,志解胄玄之印,官不满意,又称疾罢归。至仁寿四年,焯言胄玄之误于皇太子:其一曰,张胄玄所上见行历,日月交食,星度见留,虽未尽善,得其大较,官至五品,诚无所愧。

  但因人成事,非其实录,就而讨论,违舛甚众。

  其二曰,胄玄弦望晦朔,违古且疏,气节闰候,乖天爽命。时不从子半,晨前别为后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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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 - 卷十九志第十四 天文上


  若夫法紫微以居中,拟明堂而布政,依分野而命国,体众星而效官,动必顺时,教不违物,故能成变化之道,合阴阳之妙。爰在庖牺,仰观俯察,谓以天之七曜、二十八星,周于穹圆之度,以丽十二位也。在天成象,示见吉凶。五纬入房,启姬王之肇迹,长星孛斗,鉴宋人之首乱,天意人事,同乎影响。自夷王下堂而见诸侯,赧王登台而避责,《记》曰:“天子微,诸侯僭。”于是师兵吞灭,僵仆原野。秦氏以战国之余,怙兹凶暴,小星交斗,长彗横天。汉高祖驱驾英雄,垦除灾害,五精从岁,七重晕毕,含枢曾缅,道不虚行。自西京创制,多历年载。世祖中兴,当涂驭物,金行水德,祗奉灵命,玄兆...更多

隋书 - 卷二十志第十五 天文中


  二十八舍东方:角二星,为天阙,其间天门也,其内天庭也。故黄道经其中,七曜之所行也。左角为天田,为理,主刑,其南为太阳道。右角为将,主兵,其北为太阴道。  盖天之三门,犹房之四表。其星明大,王道太平,贤者在朝。动摇移徙,王者行。  亢四星,天子之内朝也。总摄天下奏事,听讼理狱录功者也。一曰疏庙,主疾疫。星明大,辅纳忠,天下宁,人无疾疫。动则多疾。

  氐四星,王者之宿宫,后妃之府,休解之房。前二星適也,后二星妾也。将有徭役之事,氐先动。星明大则臣奉度,人无劳。  房四星为明堂,天子布政之宫也,亦四辅也。下第一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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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 - 卷二十一志第十六 天文下


  十煇《周礼》,眡祲氏掌十煇之法,以观妖祥,辨吉凶。一曰祲,谓阴阳五色之气,昆淫相侵。或曰,抱珥背璚之属,如虹而短是也。二曰象,谓云如气,成形象,云如赤乌,夹日以飞之类是也。三曰镌,日旁气刺日,形如童子所佩之镌也。四曰监,谓云气临在日上也。五曰暗,谓日月蚀,或日光暗也。六曰曹,谓瞢瞢不光明也。

  七曰弥,谓白虹弥天而贯日也。八曰序,谓气若山而在日上。或曰,冠珥背璚,重叠次序,在于日旁也。九曰U,谓晕气也。或曰,虹也。《诗》所谓“朝U于西”

  者也。十曰想,谓气五色,有形想也,青饥,赤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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