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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籍分类-礼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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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正义 - 卷四十一 杂记上第二十


  有三年之练冠,则以大功之麻易之,唯杖、屦不易。谓既练而遭大功之丧者也,练除首绖,要绖葛,又不如大功之麻重也。言练冠、易麻,互言之也。唯杖、屦不易,言其馀皆易也。屦不易者,练与大功俱用绳耳。○要,一遥反。
  [疏]“有三”至“不易”。○正义曰:此一经,明先有三年练冠之节,今遭大功之麻易之。先师解此,凡有三义。按《圣证论》云:“范宣子之意,以母丧既练,遭降服大功则易衰。以母之既练,衰八升,降服大功,衰七升,故得易之,其馀则否。贺玚之意,以三等大功,皆得易三年练衰。其三等大功,衰虽七升、八升、九升之布,有细於三年之练衰,以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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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正义 - 卷四十二 杂记下第二十一


  有父之丧,如未没丧而母死,其除父之丧也,服其除服。卒事,反丧服。没,犹竟也。除服,谓祥祭之服也。卒事,既祭。反丧服,服后死者之服。唯诸父、昆弟之丧,如当父母之丧,其除诸父、昆弟之丧也,皆服其除丧之服。卒事,反丧服。虽有亲之大丧,犹为轻服者除,骨肉之恩也。唯君之丧不除私服,言当者,期大功之丧,或终始皆在三年之中。小功、緦麻则不除。殇长、中乃除。○为,于伪反,下“乃为”同。期音基。长,丁丈反,下云“长子”同。如三年之丧,则既顈。其练、祥皆同。言今之丧既服顈,乃为前三年者变除而练、祥祭也。此主谓先有父母之服,今又丧长子者。其先有长子之服...更多

礼记正义 - 卷四十三 杂记下第二十一


  凡弁绖,其衰侈袂。侈,犹大也。弁绖,服者吊服也,其衰锡也,緦也,疑也。袂之小者二尺二寸,大者半而益之,则侈袂三尺三寸。○侈,昌氏反。袂,弥世反。
  [疏]“凡弁绖,其衰侈袂”。○正义曰:弁绖者,谓吊服也。其首著弁绖,身著锡衰、緦衰、疑衰。侈,大也。其此等三衰,大作其袂。凡常之袂二尺二寸,此等三衰,其袂半而益一,袂大三尺三寸也。若士,则其衰不侈也。故《周礼·司服》有“玄端素端”,注云“变素服言素端者,明异制”,“大夫以上侈之”,明士不侈,故称端。

  父有服,宫中子不与於乐。母有服,声闻焉,不举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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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正义 - 卷四十四 丧大记第二十二



  陆曰:“郑云‘以其记人君以下始死、小敛、大敛、殡葬之大事’,故以《大记》为名。”

  [疏]正义曰:案郑《目录》云:“名曰《丧大记》者,以其记人君以下始死、小敛、大敛、殡葬之事,此於《别录》属《丧服》。”《丧大记》者,刘元云“记谓之大者,言其委曲、详备、繁多,故云大”。

  疾病,外内皆埽。为宾客将来问病也。疾困曰病。○埽,悉报反。为,于伪反。下“为其”、“为宾”、“为主人”皆同。

  [疏]“外内皆埽”者,为宾客来问病者,以寻常每日皆埽,案《内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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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正义 - 卷四十五 丧大记第二十二


  大敛:布绞,缩者三,横者五。布紟,二衾。君、大夫、士一也。君陈衣于庭,百称,北领,西上。大夫陈衣于序东,五十称,西领,南上。士陈衣于序东,三十称,西领,南上。绞、紟如朝服。绞一幅为三,不辟。紟五幅,无紞。二衾者,或覆之,或荐之。如朝服者,谓布精粗朝服十五升。小敛之绞也,广终幅,析其末,以为坚之强也。大敛之绞,一幅三析用之,以为坚之急也。紞,以组类为之,缀之领侧,若今被识矣。生时襌被有识,死者去之,异於生也。《士丧礼》“大敛亦陈衣於房中,南领,西上”,与大夫异,今此又同,亦盖天子之士。紞,或为点。○幅,本又作畐,方服反。“为三”绝句...更多

礼记正义 - 卷四十六 祭法第二十三


  陆曰:“郑云:‘以其记有虞氏至周天子以下所制祀群神之数也。’”
  [疏]正义曰:案郑《目录》云:“名曰《祭法》者,以其记有虞氏至周天子以下所制祀群神之数,此於《别录》属《祭祀》。”

  祭法:有虞氏禘黄帝而郊喾,祖颛顼而宗尧。夏后氏亦禘黄帝而郊鲧,祖颛顼而宗禹。殷人禘喾而郊冥,祖契而宗汤。周人禘喾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禘、郊、祖、宗,谓祭祀以配食也。此禘,谓祭昊天於圜丘也。祭上帝於南郊,曰郊。祭五帝、五神於明堂,曰祖、宗,祖、宗通言尔。下有禘、郊、祖宗。《孝经》曰:“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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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正义 - 卷四十七 祭义第二十四


  陆曰:“郑云‘名《祭义》者,以其记斋戒荐羞之义’。”
  [疏]正义曰:案郑《目录》云:“名曰《祭义》者,以其记祭祀斋戒荐羞之义也,此於《别录》属《祭祀》。”

  祭不欲数,数则烦,烦则不敬。祭不欲疏,疏则怠,怠则忘。是故君子合诸天道,春禘秋尝。忘与不敬,违礼莫大焉。合於天道,因四时之变化,孝子感时念亲,则以此祭之也。春禘者,夏、殷礼也。周以禘为殷祭,更名春祭曰祠。○数,色角反,下同。怠,大改反。祠,嗣思反。霜露既降,君子履之必有凄怆之心,非其寒之谓也。春,雨露既濡,君子履之必有怵惕之心,如将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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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正义 - 卷四十八 祭义第二十四


  “君子反古复始,不忘其所由生也。是以致其敬,发其情,竭力从事,以报其亲,不敢弗尽也。从事,谓修荐可以祭者也。
  [疏]“君子”至“尽也”。○正义曰:此一节申明反古复始、竭力报亲之事。○“是以致其敬,发其情”者,以君子反古复始,不忘其所由生,是以故致其恭敬,发其情性,竭力从事,以报其亲。谓竭尽气力,随从其事,以上报其亲,不敢不极尽也。

  “是故昔者天子为藉千亩,冕而朱纮,躬秉耒;诸侯为藉百亩,冕而青纮,躬秉耒,以事天地、山川、社稷、先古,以为醴酪齐盛於是乎取之,敬之至也。藉,藉田也。先古,先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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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正义 - 卷四十九 祭统第二十五


  陆曰:“郑云:‘统,犹本也,以其记祭祀之本,故名祭统。’”
  [疏]正义曰:案郑《目录》云:“名曰《祭统》者,以其记祭祀之本也。统,犹本也。此於《别录》属《祭祀》。”

  凡治人之道,莫急於礼。礼有五经,莫重於祭。礼有五经,谓吉礼、凶礼、宾礼、军礼、嘉礼也。莫重於祭,谓以吉礼为首也。《大宗伯职》曰:“以吉礼事邦国之鬼、神、祇。”○五经,吉、凶、军、宾、嘉之五礼。祇,祈之反。夫祭者,非物自外至者也,自中出生於心也。心怵而奉之以礼,是故唯贤者能尽祭之义。怵,感念亲之貌也,怵或为述。○怵,敕律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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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正义 - 卷五十 经解第二十六


  陆曰:“郑云《经解》者,以其记六艺政教得失。解,音隹买反,徐胡卖反,一音蟹。
  [疏]正义曰:案郑《目录》云:“名曰《经解》者,以其记六义政教之得失也,此於《别录》属《通论》。”

  孔子曰:“入其国,其教可知也。观其风俗,则知其所以教。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诗》教也。疏通知远,《书》教也。广博易良,《乐》教也。絜静精微,《易》教也。恭俭庄敬,《礼》教也。属辞比事,《春秋》教也。属,犹合也。《春秋》多记诸侯朝聘、会同,有相接之辞。罪辩之事。○易良,以豉反,下“易良”同。属音烛,注及下同。比,毗志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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